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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升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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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世升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

世升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SEASON INTERNATIONAL TRADE(HK)LIMITED, 世升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是一家业务链完整、运营成熟、具有一定规模并建立了先进企业文化和理念的公司。本公司业务范围涵盖原材料、电子、建材、计算机、电器、医疗设备、口腔设备、服饰、纸业、文化用品、酒店用品、食品等等的研发、生产制造、代理采购和出口贸易;随着理念的创新和规模的优势,世升国际经营的产品日益增多,逐步形成了以陶瓷建材、卫浴产品、电子产品、日用轻工产品为主的四大产品体系,成为向非洲、中南美洲提供最优性价比产品的民营跨国贸易,另有投资、市场运营等多元化发展趋势。以产品加工、产品出口、产品贸易等为一体的综合性贸易公司,产品远销欧美、中东、非洲、东南亚等各国的国际性贸易公司。

企业目标

专业、诚信、优秀的产品供应商

客户信赖的、首选的品牌供应商

专业、诚信、值得信赖

服务宗旨

公司以最合理的价格、最完善的服务,提供最优秀的产品 ,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客户生产效率及质量为目标,不断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同产品,为客户带来更为全面的现场解决方案

公司秉承着“人性化服务、科技创新、资本运作、产品研发、竞争协作”的经营理念,尊重与我们有联系的各方人员,包括顾客,员工,合作伙伴,供应商及社会团体;以诚信作为公司发展的宗旨,“诚”为本,“信”为用;追求卓越,不断改善、创新,得到了各行业客户的一致肯定和好评,为企业赢得了卓越商誉。

“客户信赖、首选的品牌供货商”是我们企业追求的目标,我们也时刻以此来严格要求自己。代理及经营多项世界知名顶级品牌产品,期待在最关键的时候为您提供最为全面的现场解决方案以及最完善的产品和服务,以实现公司与客户的双赢。

第二篇:香港有限公司注册说明书

香港有限公司注册说明书

香港总面积约1,075平方公里,人口800万左右,由香港岛、九龙半岛及新界组成,香港是一个信息极为发达的国际大都市,是世界上最自由的通商贸易港口,再加上本身良好的基础设施和健全的法律制度,给企业家和商家提供了得天独厚的营商环境。因此,越来越多的商人选择在香港创立自己的公司,搭建国际架构,创立国际品牌。此举不但可以提高公司形象、提升企业自身的竞争能力,还可以开拓国际市场,创造更大的利润空间。为了令各国商家更快捷地了解香港公司注册与跟进事宜,日聪特作以下精简说明,供大家参考:

1、公司名称:香港公司取名相对自由,不论注册资金大小,政府允许公司名称含有国际、集团、控股、实业、出版社、物流、建筑、旅游、财务、医疗保健、基金会、协会等字眼;公司名称前面还可以加上自己喜欢的地名,如:法国、美国、上海等;香港公司可以同时使用中英文名称注册,也可以以其中一种语言注册。公司中文名称必须以 “有限公司”结尾、英文名称必须以“limited”结尾。为了避免重名,公司名称必须查册。

2、注册资本: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惯例为1万港币(到位资金1圆港币即可),注册资本厘印税1/1000。公司注册资本的大小决定着股东承担责任的大小。股东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需求来决定注册资本的大小,如打算到中国境内投资,实际注册资本以中国政府实际规定为准。

3、股东和董事:成立香港公司需一位或一位以上的股东和董事,股东可以由法人和自然人担任,自然人为年满18周岁(持有效护照或身份证的内地公民或海外人士均可);注册香港公司前须先确定股东、董事、董事主席,并安排好各股东的股份比例。

4、法定秘书和注册地址:在香港注册的公司属于本地实体公司(非离岸空壳公司)。政府规定有限公司必须有合法的公司注册地址和一名合资格的法定秘书,法定秘书必须由香港本地自然人或法人担任。如果需要,日聪可以提供协助。

5、经营范围:香港公司的经营范围原则上并没有太大的限制,在香港注册的公司可以从事不同的产业或不同的行业。在申请商业登记证时,商家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对经营范围进行界定:没有界定经营范围的,比较适合从事综合业务的企业;有界定的,比较适合专业性较强的企业。

6、办理香港公司需提供的资料:公司名称、股东股份分配比例;股东及董事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股东的住址等。

7、办理程序:填写委托书→或签署协议书→交付款项→安排亲自签署法定文件→立即送到香港政府办理→领证后制作绿盒→6-15个工作日办理完毕→交付→存档。(购买现成公司:1-2工作日;分公司:2-4工作日)。

8、服务内容:注册香港有限公司所包含的服务内容包括:公司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公司章程16本;股票本1本;印章1套(钢印、签字章、椭圆章、小圆章各1枚);董事会议记录本1本;申请公司资料1套;空白收据1本;绿盒1个。同时附送首年公司秘书服务(香港电话、传真、注册地址)。

9、服务价格与支付方式:第8项全套服务价格:人民币7800元。办理前预付50%,注册资本厘印税全额预收;余款在注册完毕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欢迎用现金、转账、电汇、支票或本票支付到日聪指定的香港或内地银行账户。

10、后续资料变更:香港公司注册后,商家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对其资料进行变更;变更内容包括:增资(2天)、变更股东(2天),变更董事(2天),变更注册地址(2天),变更公司名称(10天)。日聪精心为商家贴心服务,商家无须亲临香港办理。

11、后续银行开户:香港公司注册完毕后,可以开立银行帐户,也可以不开户;可以开立香港本地帐户,也可以开立离岸帐户;开户所需文件: ctc开户文件、住址证明、业务计划书及相关证明文件、银行预存款等。协助开户服务费用人民币1800元起。详情请参阅《日聪协助银行开户说明书》。

12、后续商贸服务:日聪商贸服务是日聪集团为商家提供的又一系列服务,主要解决商家设立在香港的企业经营、管理、发展的问题。内容体现在设施配套与业务跟进两大方面,让商家在很低成本下就可以经营香港公司。详情请参阅《日聪香港公司商贸服务说明书》。

13、后续年审年报:香港公司注册后,每年必须做好后续的年审年报。年审是指向香港税务局商业登记署每年续证一次(等同中国公司年检,不是报税),年报是指向香港公司注册处每年重新申报资料一次。续证或申报的日期是由注册日期顺延一年。本年审年报费用是2555元人民币,包含政府费用。详情请参阅《日聪香港公司秘书服务说明书》。

14、后续财税服务:香港公司注册后,需要建账理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报税工作。值得注意的是:香港公司不盈利不缴税,如果盈利是来自海外的,也可以申请豁免。如果您要把企业做大做强,日聪强烈地建议您一定要做好记账、核数与报税工作。详情请参阅《日聪财务税务服务说明书》。

15、香港税务信息:香港税基窄、税种少。对企业而言,香港只有一次性的注册资本厘印税和每年按公司净利润的16.5%征收的利得税。与中国内地相比,香港没有营业税和增值税。进出口货品除烟酒、化妆品、汽车和一些特殊物品外,一般免交关税;目前个人薪俸税(个人所得税)由2%-17%以4个阶梯递进,个人免税额为10.8万港币。详情请参阅《日聪各国税务对照表》。

16、发票和印章:香港公司的发票不是由税务局统一印制,是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的业务性质印制发行的;发票收据及其它单据要加盖公司章,并由负责人签署后方为有效;印章可按实际需要定做

登尼特的承诺

登尼特注重目标管理,价值中心,流程管控,通过登尼特所领取的证书、文件,我们确保其真实性,如有虚假,登尼特承担法律责任,并双倍作出赔偿。登尼特24小时投诉电话:香港852-6227 6736,厦门86-592-2280281。

为什么要选择登尼特

1、登尼特是一家无国界跨行业的企业,服务网点遍布全球:香港、深圳、北京、广州、上海、厦门、泉州、义乌、成都、吉隆坡、多佛、伦敦,可能有一家在您身边。

2、登尼特提供一站式、个性化服务,已经建立了15个服务中心:企业注册服务中心、企业商贸服务中心、企业秘书服务中心、企业财税服务中心、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创意策划服务中心、企业项目策划中心、企业资讯科技中心、企业人才培训推荐中心、移民留学服务中心、文化出版服务中心、企业合作交流中心、企业投资发展中心、软件硬件研发中心、市场营销服务中心,选择登尼特可能有一样适合您。

3、登尼特具有团队优势和全天候服务优势,提供24小时服务;

4、登尼特的服务具有针对性和多元化优势,别人为您服务的结束恰恰是登尼特为您服务的开始。

如需进一步查询,欢迎随时拨打登尼特电话咨询,厦门电话:86-592-2280281,2280285,5326365传真:86-592-2280326;E-mail:xmtannet@163.com,MSN:xmtannet@hotmail.com,网站:www.feisuxs。

第三篇:香港有限公司组织章程

序言

香港公司的设立及其经营管理由《香港公司条例》和公司的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予以规定。《香港公司条例》规定一般的公司事务并提供了对第三者的保护。香港公司的章程细则对公司本身的经营管理作出进一步规定。

香港公司的章程由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两种文件构成。其重要性在于:

(1)规定了公司内部管理的规则和程序;

(2)由于它们是公开的文件,任何与公司交易的人都被视为已知道其内容。

公司章程大纲由于包括章程的基本规定并规定了公司的宗旨,对于同公司交易的第三者更为重要。章程细则侧重公司的内部管理并且规定诸如董事的任命、会议程序等事项,公司的股东和董事对此更为关切,因为此类规定将影响其权利义务。

《香港公司条例》附件一规定了公司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的形式,要求公司予以采用,并可根据需要修改以适应其具体情况。这样,法律保证了有关公司管理的必要规定,并允许当事人有一定的灵活性。附件一包括了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细则模板(表A)、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大纲模板(表B)和无股本保证有限公司、有股本保证有限公司、有股本无限公司的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模板(分别是表C、表D和表E)。

公司章程大纲的必要记载事项

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大纲须包括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法定地址;

(3)公司宗旨(the objects of the company);

(4)公司成员的责任;

(5)公司股本;

(6)法定地址;

(7)组织条款。

公司章程大纲条款的法律规定

香港公司名称

股份有限公司或保证有限公司应以Limited作为其名称的最后用语。

香港公司不得以下列名称登记:

(1)与香港公司注册署公司名册已有名称相同的名称;

(2)与根据香港条例组成或设立的法人实体名称相同的名称;

(3)行政长官认为,该名称的使用将构成触犯刑法;或

(4)行政长官认为,该名称冒犯或违反公共利益。

除非经行政长官同意,否则香港公司不得以下列名称注册:

British,Building Society,Chamber of Commerce,Chartered,Cooperative,Imperial,Kaifong,Mass Transit,Municipal,Royal,Savings,Tourist Association,Trust,Trustee,UndergroundRailway。

公司法定地址

香港公司在香港应设有注册办事处。该处应是公司实际从事经营管理活动的地方。章程大纲应载明注册办事处的地址,以便香港政府、法院以及与公司有往来的第三者进行联系。该注册办事处如在公司设立后变更,应立即通知香港公司注册署,否则将被处以罚款。

公司宗旨

宗旨条款规定了设立公司所追求的目标,并由此限制了公司的活动范围。其重要法律后果是,公司的活动如超越该条款规定的范围,即属越权行为而归于无效。公司具有明确的宗旨不仅使股东了解其投资的目的,也保护了与公司交易的第三人。

《香港公司条例》第5条只规定,各公司的章程大纲应规定公司的宗旨,但对宗旨条款的用语未作具体规定。传统上,宗旨条款通常以简单用语表述,法院也承认,公司表述的宗旨可自由解释。近来,在各公司的章程大纲中,普遍规定了冗长的宗旨条款,不仅包括公司设立时设计经营的业务,还包括公司将来可能经营的业务。这种实践反映了当事人的新认识,即公司可能迅速发展有利可图的副业,经过一段时期,副业可能变成比设立时的主业更为重要。

尽管现代趋势是在章程大纲中规定所有可能的公司活动,法院一般会承认在商务公司的宗旨中隐含一些权力,无须明文规定于章程大纲。

这类隐含权力包括:

(1)借贷金钱和取得贷款而抵押财产;

(2)个别出售公司财产(不是出售整个企业);

(3)聘用和解雇雇员和代理人;

(4)起诉和应诉;

(5)支付奖金和退休金给雇员和前雇员。

1984年《香港公司条例(修正)》为在该条例实施后组建的公司简化了隐含权力的概念。根据第5条第5款,此类公司除非在其章程大纲或章程细则中有明示排除或修改,均被视为具有在该条例附件7所列举的全部权力。在宗旨条款中,即使明示规定了公司的附属权力,在公司的主要宗旨未能适用时,附属权力亦归于无效。最常见的解决办法是在章程大纲中增加一条款,规定章程大纲的各条款均包含一个独立的主要宗旨。

公司成员(股东)的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或保证有限公司的章程大纲,必须表明其成员的责任是有限的。如果是董事、经理负无限责任的有限公司,还必须载明上述人员的无限责任。即使名称被允许免除“ Limited ”的有限公司,在此条款中也应表明其成员的责任是有限的。

如果是保证有限公司,还应规定有关保证的细节,包括各成员在公司结业时(作为成员时)保证缴付公司的数额。公司如在某成员终止其成员资格的一年内结业,该成员对其终止成员资格前公司发生的债务、公司结业的费用以及成员间捐助权利的评估费用仍应承担缴付责任。上述成员或前成员在公司结业时应缴付的数额,可规定以一定的数额为限。

无限公司的章程大纲可不规定公司成员的无限责任。然而,如果无限公司重新登记为有限公司,应在其章程大纲中作出有关成员责任的规定。

公司股本

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大纲应载明公司拟注册的授权股本总额、股份的划分方法及股票的票面价值。例如规定,授权股本总额为一千港元,分为一百股,每股十港元。

章程大纲的签署人至少应认缴一股。各签署人应与其名字相对应,记载其认缴的股份数。

组织条款(the association clause)

组织条款是章程大纲的最后条款。章程大纲的签署人(两人以上)应在此条款中表明其拟分别缴付的股份数额并宣称其组成为公司的意愿。签署人应在证人出席的情况下分别签署此条款。证人也应以合法的形式签署并表明其职务和地址,以示证实。

其它条款

除上述法定条款外,在公司章程大纲中可规定其它条款。在一般情况下,此类条款可通过特别决议予以修改,但也可能作出不准许修改的特别规定。此类条款最常用于规定不同种类股份的特别权利。由于章程大纲的效力优于章程细则,此类条款的规定如与章程细则抵触,仍具有法律效力。

公司章程细则的内容及其修改

公司章程细则的内容

公司章程细则的主要内容是规定公司经营管理的内部规则,调整有关成员的权利、董事的权力与义务、红利分配以及利润资本化等事项。如果公司股份分为不同种类,也规定于章程细则。

公司条例未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登记其章程细则。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某公司未登记其章程细则,将被推定为《公司条例》附件一表A的章程细则模板适用于该公司。为了保持选择适用该模板条款的灵活性,公司通常都登记其章程细则。如果公司的章程细则未明确排除或修改该模板中的规则,这些规则将是适用的。如果公司不采用该模板,应在其章程细则第1条具体规定。

《香港公司条例》附件一表A第二部分,即私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细则模板规定,公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细则模板除第24条(有关股份转让)之外,适用于私人股份有限公司;此外,私人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细则应包括《香港公司条例》第29条第1款的规定。

公司章程细则的修改

《香港公司条例》第13条规定,根据该条例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大纲的条件,公司可通过特别决议修改其章程细则的规定。任何修改均被视同包含于在公司注册署登记的公司章程细则,需要通过特别决议才能再作修改。在第13条中对修改章程细则的唯一限制是,禁止公司作出任何影响不同股份权利的修改或添加。这显然是为了保护特定种类股份的持有者,因为他们可能不具有足以否决特别决议的表决权。

法院也可能在某些情况下限制公司对其章程细则的修改。例如,法院可责令公司修改其章程细则以防止对小股东的压迫,公司不能在其后通过特别决议再次修改其章程细则,撤销原有按院要求所作的修改。法院还可在当事人申请的情况下,以不符合公司成员的整体利益,宣布公司对章程细则的修改无效。在实践中,法院将允许公司对章程细则所作的绝大多数修改,因为它推定,公司管理人员最了解公司的利益。然而,允许公司以不充分理由逐其成员的章程细则条款,可能被法院否定。

公司章程大纲与章程细则的法律效力

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23条,章程大纲与章程细则一经登记,对公司和公司成员均具 约束力。公司各成员,无论是否是章程大纲的签署者,均受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规定的约束。

这种法定合同具有如下效力:

(1)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在公司和各成员之间构成了合同,产生两方面的后果,即各成员通过章程细则的规定受到公司的约束,公司本身也受到各成员的约束;

(2)各成员在同其它成员的关系方面受到了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规定的约束。因此,如果某成员未能遵守章程大纲或章程细则的规定,其它成员可对该成员起诉,不必要求公司代表其起诉;

(3)第三人即使以不同的资格作为成员,也不具有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规定的权利。因此,在章程细则中有关董事酬金的规定,在董事成为公司成员的情况下,不能由该董事执行。此类规定只有在同该董事签署的合同中有明示或默示规定的情况下,才是可执行的。

第四篇:香港有限公司组织章程

香港有限公司组织章程

香港公司的设立及其经营管理由《香港公司条例》和公司的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予以规定。《香港公司条例》规定一般的公司事务并提供了对第三者的保护。

香港公司的章程细则对公司本身的经营管理作出进一步规定。

香港公司的章程由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两种文件构成。其重要性在于:

(1)规定了公司内部管理的规则和程序;

(2)由于它们是公开的文件,任何与公司交易的人都被视为已知道其内容。

章程大纲由于包括章程的基本规定并规定了公司的宗旨,对于同公司交易的第三者更为重要。章程细则侧重公司的内部管理并且规定诸如董事的任命、会议程序等事项,公司的股东和董事对此更为关切,因为此类规定将影响其权利义务。

《香港公司条例》附件一规定了公司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的形式,要求公司予以采用,并可根据需要修改以适应其具体情况。这样,法律保证了有关公司管理的必要规定,并允许当事人有一定的灵活性。附件一包括了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细则模板(表A)、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大纲范本(表

B)和无股本保证有限公司、有股本保证有限公司、有股本无限公司的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范本(分别是表C、表D和表E)。

章程大纲的必要记载事项

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的有关规定,章程大纲须包括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法定地址;

(3)公司宗旨(the objects ofthe company);

(4)公司成员的责任;

(5)公司股本;

(6)法定地址;

(7)组织条款。

第五篇:香港有限公司注册流程

華记国际商務(香港)有限公司

WAH JI INTERNATIONAL BUSINESS(HK)CO., LIMITED

属下公司:华盛昌/富华/华鸿/大华/环球/佳和/联邦/亚太/皇家/鸿昌/永兴)

香港公司:九龍旺角道33號凱途發展大廈7樓04室深圳公司客服:罗湖区人民南路国贸大厦2811室 香港电话:852-23892981Fax:852-35902333深圳电话:755-82232772、82299377Fax:755-82214977 香港有限公司注册流程

一:有限公司注册价格:¥4988元(注册需时:8至10个工作日)

注册后客户应收的全套数据:

1、注册证书1 份

5、钢印/银行签名章/公司章各1枚

2、商业登记证1 份

6、法定会议记录本1本

3、股票本1 本

7、银行开户资料合订本1份

4、公司章程12本

8、精装注册文件绿盒1个

二、银行开户方式及报价(特提供下列四种开户方式以供选择)

1、深圳视频开户价格:¥1200元(董事需到场。15个工作日内拿到账号)

2、全权委托开户价格:¥3000元(董事无需到场。7个工作日拿到账号)

3、香港陪同开户价格:¥960元(董事需到场。约5个工作日拿到账号)

三、必备开户资料(原件):

1、注册证书

5、公司签名章

2、商业登记证

6、各董事有效身份证件

3、银行开户资料合订本

7、港汇丰启动账号需预存$5000元

4、公司章程正本1本

周年申报:¥2980(其中我们的服务费用¥980,政府费用$2555)税务:一周年内不需要任何报税,18个月的时候您将收到政府发的利得税表,我们代理申报,您只需要签字、盖香港公司章、交费(¥680左右)

我们公司提供注册地址和法定秘书

您只需要提供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一份,确定公司中英文名称,签署注册香港公司协议书、委托书、服务协议各一份,确定我方可以信托后,请交付定金¥2025元,注册资金1万元(无需验资),超过1万元要加入千分之一的厘印税.余款在领取证书及相关资料时付清。

注册前需提供资料:中英文公司名(查册),注册资本

董事(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份比例

公司业务性质(含标点符号,需28字以内)

註冊熱線:*** 劉微波

QQ:98338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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